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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의 法院調停에 관한 硏究
中国法院调解的研究(A Study on the Court Mediation of China)

  • 간행물
    중국법연구 KCI 등재후보 바로가기
  • 권호(발행년)
    제12집 (2009.12) 바로가기
  • 페이지
    pp.179-200
  • 저자
    김호
  • 언어
    한국어(KOR)
  • URL
    https://www.earticle.net/Article/A114892

원문정보

초록

중국어
中国法院主要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民事、商事纠纷,并由此形成了颇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。法院调解,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,达成协议,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。由于是在诉讼中进行的,也被称为诉讼调解。改革开放以后,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,中国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,并给社会安定带来了不少障碍,民商事案件的急增给人民法院带来业务上的负担和压力。为了强化人民法院的行政机能,减轻审判业务上的负担,规避错案追究制包括在内的职业责任制,大多数法官偏重于法院调解,劝告当事人自愿协商,达成协议。目前的社会体制和社会环境下,法院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,它能有效地化解纠纷,最终达到案解事了。而在调解立法与实践中依然存在有些不合理之处,比如调解人员的范围比较狭窄、没有调解专门法官制度,调审未分开、调解协议与调解书发生效力的时间相脱离等。本文通过对中国法院调解的沿革、意义、程序、效力以及运用状况的考察,分析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,借鉴韩国的相关制度,提示改善方案。

목차

Ⅰ. 序 論
 Ⅱ. 沿 革
 Ⅲ. 意 義
  1. 法院調停의 槪念
  2. 法院調停의 特徵
  3. 適用範圍
 Ⅳ. 節 次
  1. 節次의 主宰者
  2. 調停의 開始
  3. 調停의 進行
  4. 調停의 終了
  5. 檢 討
 Ⅴ. 效 力
  1. 法院調停의 成立時期
  2. 法院調停의 法的效力
  3. 檢 討
 Ⅵ. 運用實態
 Ⅶ. 結 論
 ≪ 参考文献≫

저자

  • 김호 [ Ho Kim | 인천대학교 법과대학 전임강사, 법학박사 ]

참고문헌

자료제공 : 네이버학술정보

    간행물 정보

    • 간행물
      중국법연구 [Chinese Law Review]
    • 간기
      연3회
    • pISSN
      1738-7051
    • 수록기간
      1997~2026
    • 등재여부
      KCI 등재
    • 십진분류
      KDC 369 DDC 341